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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法认定工伤可以提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
所属分类:
公司新闻
发布时间:
2024-09-18
分享到:
今天许律师参加了一个提供劳务者受损害责任纠纷的庭审,
唐山律师
许律师就对劳务关系收到侵害的问题进行一下简单梳理。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,提供劳务人员在劳务过程中受伤,责任如何确定呢,在原侵权责任法实施之前,被称为雇主与雇员,现在被称为接受劳务者与提供劳务者,之前雇员在工作过程中受伤,全部责任由雇主承担,但自侵权责任法实施以后,到目前的民法典,其法律规则改变了,改为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,意思就是由雇主承担全部责任的规定已经废止了,不一定由雇主来承担全部责任,需要按照双方的过错来确定各自的责任,那么雇员也有可能自己承担主部分相应的责任,所以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。需要了解更多知识,关注许律师,也可关注
唐山律师协会
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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